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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蔡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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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編0373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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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一、職務說明: 1. 成癮防制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及高齡教育與人力資源碩士在職專班:課程安排、 招生與人事業務、財產管理與核銷、社群管理 2. 教育學院業務:會議室(教室)場地及器材管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 依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敘薪規定辦理(含勞健 保) 三、上班時段: 依勞基法規定及配合在職專班上課時間上班 四、資格條件: 1. 學士(含以上)畢業。如為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2. 具備教務行政或教育相關領域、學校等工作場域中之計畫管理及核銷管控經 驗、電腦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及基本網際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尤佳。 3. 跨單位溝通協調能力及統整執行經驗尤佳。 4.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 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 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 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 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應徵方式: 1. 請檢附中文履歷,格式不拘。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電子檔。 3. 其他優良事蹟或可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 4. 資料概以電子檔附件(請合併為單一PDF檔案)寄至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寄 件主旨「應徵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專任助理-姓名」。 5. 採隨到隨審,本院先行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 通知。 6.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06日17時止。 7. 收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蔡威逸 電話:02-77493707 六、備註 1. 配合在職專班上課時間,本職缺須於周末上班,並於平日補休。 2.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 名。 3. 如具身心障礙身分請註明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4. 若曾於本校服務請主動告知。 5.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 起算6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