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生活輔導員
臺北市
其他
219 天前更新
工作內容
提供院童生活照顧及身心發展輔導,包括院童身心照顧、常規教導、課業輔導、情緒行為輔導、社會人際輔導、學習管理、日常家務管理、個人衛生清潔保健、膳食管理、緊急事件之處理、協助帶領各種會議和活動,及處理有關行政事務等。
職務需求
任用資格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八條之規定,若不符此資格者請勿應徵。
保育、生輔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保育、生輔員。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保育人員三年以上者,或取得保育、生輔員專業訓練研習證書。
四、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 保育、生輔員應具備資格請參考社會局網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13
馬上聊聊這份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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